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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法》会不会让淘宝被吊销营业执照

发布时间:2016-12-22
手动插板阀12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草案)》 次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是我国 部电商领域的综合性法律。在百度搜索《电商法》的相关信息,关联 多的电商平台是淘宝。之所以有这样的关联,主要还是在于淘定一直是电商领域各种违法乱纪行为的重灾区,无论是刷单、售假、欺诈等行为,还是不登记不纳税的“潜规则”,都让 的电商发展处于一种无法可依便可无序且不公平竞争发展的状态。这种状态在《电商法》提请审议之时,不禁让人思考淘宝该何去何从?
  《电商法》很重要的规定就是所有规定内的持续经营的卖家 进行工商登记,也就是需要依法纳税。按照2015年整个阿里3万亿的销售额来计算,淘宝占比超过50%也就是1.5万亿左右,如果按照阿里巴巴集团2015年共缴税178亿,只是相当于千分之六的纳税比例,这样低的纳税比例是把淘宝的1.5万亿计算在内的。如果不计算这1.5万亿的纳税,应该是正常的1.2%的比例。
  如果淘宝的千万卖家都需要纳税,从原则上来说在税收缴纳上淘宝是没有任何损失的。可是一旦纳税,这些卖家本身在淘宝流量得不到支持的情况下,再因为纳税失去价格优势导致不在淘宝开店,淘宝的损失就出来了。
  按照淘宝现有规则,开一家淘宝店在没有卖出东西之前,投入的费用 少是1000元 金。如果关店100万家,淘宝损失10亿 金的现金流。如果加上旺店费用、淘宝直通车的投入以及第三方服务平台的花费淘宝收取的扣点等收益,每关店100万家,淘宝将损失 少10亿 金及20亿左右的收入。
  《电商法》来了,淘宝面临大量卖家因为需要纳税关店,要么继续像以前一样想办法阻止法律的审议通过,让自己能够有 多时间过渡发展新业务;要么不断收缩淘宝这样的C2C平台,继续把重心放在天猫平台进行发展。
   金这事该由法律管管了!
  不得不说马云在赚钱这件事情上胆子特别大,先是支付宝以信用担保的名义压卖家的货款,后来金额实在太大,国家担心出事,于是将没有 照的支付宝里的资金交由工行进行监管,不得挪用。
  在这样的情况下,淘宝出了消费者保障计划,收取卖家1000元~3000元不等的 金。这次的《电商法》明确提到需要有这样的 金制度来保障消费者权益,同时进一步表明第三方平台收取的 金需要进行有效的监管。
  按照1000万卖家的数量、1000元 金来计算,淘宝收取的 金数额高达100亿元。在这100亿元一直处于没有法律法规监管的情况下,许多卖家在关店要求退款时还被百般推拖,我在退出淘宝时,三个月时间打了几十个电话才将1000元 金退还,如果按照系统规定关店一个月后退还 金,不打电话的话,基本上这1000元可能 不会退回来。
  涉及近百亿元的 金却没有被监管,导致多少卖家的血汗钱就这样被平台“坑”了我无从得知,却从我自身经历中表示 其担忧。
  卖假货和刷单要重罚了!
  每次提及假货问题,淘宝官方和马云要么顾左右而言它,要么直接扔给国家。虽然期间也有联合签定所谓的抵制协议和通过法律手段打假,可是并没有法律明确淘宝作为第三方平台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和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这次《电商法》让淘宝要认真严肃地对待平台上售假的问题,否则面临的将是重罚。除了假货之外,平台、卖家和物流快递的刷单问题,也将被重罚。情节严重的将直接吊销第三方平台的营业执照,也就是说如果淘宝继续对假货问题回避,淘宝很有可能直接被关闭!
  第八十八条非常明确地指出“明知平台内经营者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未采取 措施的,……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如果《电商法》通过审议并生效,从现在淘宝假货和刷单的比例来看,估计许多人不禁要问:淘宝会不会被吊销营业执照?
  此次的《电商法》肯定不是针对淘宝一家, 电商行业毕 还有京东、苏宁易购、天猫、1号店、网易考拉、小红书、洋码头、当当网、亚马逊以及微店、朋友圈微商等众多电商的平台,只是这些平台多数是B2C模式,或者有些成立时间较短,有涉及假货、刷单、用户信息安全等问题的比例较少。而淘宝平台的这三大类问题已经积淀日久,和平台方利益相关性紧密,导致在没有严格严肃的法律出台前,淘宝治理假货和刷单的力度并没有我们预料中的大,反而让我们感受到在无法可依面前,淘宝的强势,消费者和小卖家的弱势。
  真诚希望《电商法》能尽快通过人大审议并实施,还 电商一个健康良性、有序公平竞争、创新发展的好环境。